寧夏回族自治區將開展排污許可證專項執法檢查。寧夏檢查范圍包括2017年核發的將開檢查火電、造紙、展排專項執法資訊水泥、污許石化、可證煉焦、行業玻璃、寧夏電鍍、將開檢查制藥、展排專項執法資訊農藥、污許氮肥、可證印染、行業制革、寧夏有色金屬冶煉共計13個要點行業的將開檢查排污單位。
據了解,展排專項執法資訊此次要點檢查排污單位是否有通過未經許可的排放口排放污染物的行為,污染物排放口是否符合《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技術要求》,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量是否滿足標準和總量控制的要求,污染防治設施(包括廢水、廢氣、噪聲、固廢收集處置設施及在線監測設施等)是否滿足運行規程要求,是否存在法律禁止的無籌備排放行為,運行臺賬是否記錄齊全及信息公開是否落實等。
按照“誰核發、誰監管”的原則,自治區環保廳和各地市環境保護局將通過指導、抽查和實地督查等多種方式,對2017年應核發要點行業企業發證情況再梳理,對當時尚不具備發證條件,經整改后滿足發證條件的企業盡快核發排污許可證,對經整改仍不滿足發證條件的企業按規定發包含整改要求和期限的許可證,做到“核發一個行業、清理一個行業、規范一個行業、達標一個行業”。
檢查中,對應領未領或未申報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按無證排污行為進行處罰;對已發證企業的檢查中發現違反排污許可證規定行為的,按法律法規相應條款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