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權利小律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什剝身什么是奪政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什么是治權政治剝奪政治權利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利終
(1)被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什么意思?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分子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剝奪政治權利是權利一種資格刑,其內容是什剝身剝奪犯罪分子的一定資格。我國刑法中的奪政剝奪政治權利是以剝奪政治權利的資格為依據的,具有明顯的治權政治政治性。從刑法角度看,剝奪政治權利既可以附加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
剝奪政治權利是國家根本法在部門法中的具體運用,體現了根本法規定的一個適用角度,代表了法律規定從抽象到具體的轉變,是問題的兩個方面。不享有政治權利不等于被剝奪政治權利。剝奪政治權利是在刑法范圍內適用的,但它與憲法緊密相連。
剝奪政治權利受到嚴格限制。首先要分清懲罰與非懲罰的關系。剝奪政治權利是附加刑,限制適用于特定類型的犯罪,應當有正當理由。不知道法律規定的自然人還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其次,被剝奪政治權利的自然人仍然享有公民權利,有勞動資格。最后,我國現階段社會主義法制對政治權利的剝奪,不同于封建社會的貶謫,不同于國民黨統治時期的政治犯,不同于資產階級法律的適用。
(二)如何適用剝奪政治權利(一)附加適用剝奪政治權利。根據刑法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的規定,附加適用剝奪政治權利主要針對以下三種犯罪分子:(一)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二)故意殺人、強奸、放火、爆炸、投毒、搶劫等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三)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剝奪政治權利的獨立適用。獨立剝奪政治權利是不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輕刑。適用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主刑的犯罪分子。刑法分則規定了剝奪政治權利的獨立適用。
(3)剝奪政治權利的內容是什么?(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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