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董芳忠)為全力保障兒童化妝品及玩具等產品質量安全,北京努力營造兒童健康成長的東城良好環境,在“六一”兒童節來臨之際,開展北京市東城區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兒童化妝品及兒童玩具專項檢查工作,兒童兒童確保孩子們買得安心、化妝用得放心。品及
執法人員通過手機智能終端查看兒童護膚品的玩具各種信息。董芳忠/攝
5月23日上午,專項記者同東城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來到東城區崇外街道新世界百貨,檢查對新世界超市兒童化妝品售賣專柜進行現場檢查。北京
執法人員與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檢測的東城兒童用品進行取樣。董芳忠/攝
據東城區市場監管局化妝品科副科長白楊介紹,開展兒童化妝品,兒童兒童是化妝指適用于年齡在12歲以下(含12歲)兒童,具有清潔、品及保濕、爽身、防曬等功效的化妝品。與成人相比,12歲(含)以下的兒童,特別是3歲以下的嬰幼兒,皮膚屏障功能尚未成熟,對外來物質的刺激更敏感,更容易受到損害,市場監管部門一直以來都高度重視兒童化妝品質量安全監管。此次兒童化妝品專項檢查,東城區市場監管局以大型商超、母嬰用品店、化妝品專營店等涉及兒童(含嬰幼兒)化妝品銷售經營場所為重點,對銷售的兒童化妝品的標簽標識、是否在有效期內、產品的檢驗合格證明和相關資質等進行檢查,同期還將做好兒童化妝品抽檢工作,確保兒童“用妝”安全。
在此,東城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消費者,選購兒童化妝品時要注意外包裝上是否標明生產企業名稱、地址、許可證號、產品成分、執行標準、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生產批號和限用日期)等,是否明示適用于兒童等說明性用語,是否標注“應在成人監護下使用”等,并可通過國家藥監局官網或“化妝品監管”手機APP查詢化妝品注冊或備案信息;關注“小金盾”標志,根據《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今年5月1日后生產或者進口的兒童化妝品應當全部標示“小金盾”標志;警惕虛假宣傳,化妝品不是藥品,不得宣稱醫療作用,也不存在“食品級”的化妝品;若孩子在使用兒童化妝品后出現不適,應立即停止使用該產品并注意觀察,如癥狀仍未改善,請及時就醫。
執法人員查看兒童玩具外包裝上的信息注意事項標注是否完整清晰。董芳忠/攝
隨后,記者同東城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來到一家樂高玩具店,執法人員對在售玩具開展現場檢查及抽檢工作。現場,執法人員重點檢查兒童玩具經營主體的進貨票據、進銷臺賬、廠家資質證明及產品質檢報告等,檢查其是否嚴格落實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并全面檢查所經營兒童玩具的標簽、合格證明是否齊全,是否標注產品名稱、生產者的廠名廠址、執行標準、年齡范圍和警示標識,是否在商品包裝上配有中文說明等情況。
檢查完畢后,執法人員開啟抽檢工作。此次抽檢重點檢測兒童玩具中小零件、危險銳利尖端以及電氣強度、電線保護等高危性能指標,對抽檢發現質量不合格的,東城市場監管局將依法立案審查、嚴肅處理。抽檢結束后,執法人員提醒經營者要嚴格履行經營主體責任,誠信守法經營,嚴格落實索證索票及進貨查驗制度,禁止銷售“三無”產品和來源不明的兒童玩具。
對抽檢的兒童玩具進行封存。董芳忠/攝
東城區市場監管局產品科張思卓告訴記者,此次專項檢查東城區市場監管局以校園周邊商店、綜合市場、電子商務領域等為監管重點,聚焦與兒童人身安全相關的玩具產品,一是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堅決查扣安全隱患類和“三無”玩具產品;二是會同檢測機構開展專項抽檢,對抽檢發現質量不合格的經營主體嚴肅查處;三是注重加強對經營者的教育引導工作,通過進行行政提示、宣傳教育等手段提示各經營者嚴格履行主體責任,保障商品質量。下一步,東城市場監管局將繼續加大檢查力度,嚴把兒童玩具的產品質量關。
東城區市場監管局崇外所副所長林作宏提示廣大消費者,為兒童購買玩具時,要認真查看商品材質、成分、合格證、生產商廠名廠址等內容,從正規渠道購買正規廠家的玩具;要仔細閱讀包裝上的使用說明、使用年齡段、安全警示語等內容,選擇適合孩子年齡的玩具。
除了線下檢查外,記者了解到,東城區市場監管局還加強線上監管工作。執法人員對轄區內電商平臺開展網絡監測及排查整治工作,并督促各平臺做好自查自糾,深刻把握監管新形式、新要求,確保網絡經營安全。
據悉,在“六一”兒童節前東城區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加強并做好兒童化妝品及兒童玩具專項檢查工作,及時處置監管中發現的產品質量問題,嚴守兒童化妝品及兒童玩具質量安全底線。
責任編輯:游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