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振宇被控兩項游蕩罪,正規今天在沙田裁判法院認罪。博士捕辯方求情時表示,生偷受過付振宇家人在內地經營夜總會,窺被他自小接觸夜總會小姐,小接性教從未接受過正規的正規性教育。
辯方又稱,付振宇跟隨事主進入女廁所,是因為“非常喜歡那個女孩子,但不敢接觸”。
付振宇在香港中大主修機械與自動化工程學。他的大學導師也為他寫了求情信。
據辯方承上法庭的求情信,付振宇的導師說,付振宇在3個月內研發新穎機器人,是大部分學生都做不到的,他成績優秀、樂于助人。
辯方又稱,付振宇是拿獎學金來港讀書的,被定罪之后相信可能不再獲得獎助,而且還要面對大學的紀律聆訊。
裁判官在判刑的時候表示,被告犯案相當可惜,他學歷高,但不認為家庭背景會影響他對他人的尊重。
裁判官向被告表示,做人要有“才”,也有要“德”。
裁判官考慮被告沒有使用任何攝影器材,也沒有與事主有身體接觸,所以判他入獄14天,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