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的主戰固然與秦檜的主和完全相反,但將岳飛之死全部歸咎于秦檜卻有失公平。害死秦檜因為害死了岳飛而留下了千古罵名,岳底但害死岳飛的該樣真兇真的就是秦檜嗎?
岳飛之死,首先是岳飛和皇帝趙構的意見是不符的,雖然中間有主張之變,真被但趙構總的秦檜傾向是主和。這決定了岳飛政治上的不正確。岳飛主張迎請二帝還朝,對趙構的地位是一種威脅。二帝回來干什么,怎么安置法,都是大問題。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力,趙構是絕不希望岳飛的計劃成為事實的。以秦檜與韓侂胄兩大奸臣案例結果做比較,不同的政治主張卻同被打入歷史的另冊。
用岳飛與后來明代的于謙比,也是不同的政治主張。卻同樣也以生命的代價換來了列入正冊的資本。岳飛要迎二帝還朝,于謙卻堅決反對老皇帝復辟。但《滿江紅》與《石灰吟》同樣給后人留下了千古絕唱。只是絕大多數人不懂歷史,明白不了此中的道理。
岳飛被殺的第二個原因,還在于趙宋家從興起以來,就刻意防范軍人勢力。有了所謂杯酒釋兵權的典故。說起來輕松,做起來卻十分不易。如何除掉一位皇帝自認為有危脅的軍事人物,是一個技術性很強的問題。趙構作為一個歷經政治災變又有政治謀略的統治者,選擇了利用自己的同盟者秦檜的辦法。設想一下,要讓一個文官去除掉帶甲十萬的武將,他怎么下手?沒有最高統治者的授意,他絕對不會干的!那樣,秦檜就不是奸臣了,只是個蠢才。
面對兩難選擇,他只有選擇政治上正確。服從政治盟友和上級的命令,除掉一個政治反對派。
在趙構下決心除掉岳飛前,還是力求平衡和、戰兩派的利益關系的。紹興九年(公元1139年),與金人修和講好,趙構不忘岳飛武功之作用,給岳飛加開府儀同三司。岳飛不接受,迫使趙構在三下詔令之外,又好言寬慰。毫無疑問,這從最深處觸犯了趙宋家的意識形態禁忌!
岳飛的為人正直,是毫無疑問,絕非秦檜可比。但他只是個軍事家,而不是政治家,更不是戰略家。從他文官不愛錢,武將不惜死,天下就太平了的信念,到禮賢下士的親行,說明了他的個人品格。然而,他個人的悲劇不過是趙宋王朝最陰暗意識形態禁忌的一個影射而已。岳家軍有鐵的紀律,餓死不搶糧、凍死不拆屋,但十數萬大軍總要有供給呀!是秦檜心計高深,還是史家的漏筆?前者無法確認,但肯定不是后一種原因。
岳飛做為中國歷史上著名戰略家、軍事家和民族英雄受人所尊崇,但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弱點,被后世神話的岳飛,也有自己的致命之傷,其實,歷史上真實的岳飛,不但屢次違反命令,大有軍閥作風,有的時候甚至還心狠手辣。下面我們就來盤點一下岳飛人生中的五大罪狀
罪狀一、岳飛軍隊劫掠百姓,如陳亮的《中興遺傳》有記載。《三朝北盟匯編》也記載:岳飛部將韓順夫攻討曹成時輒扎營解甲,以所擄婦人佐酒,結果大意之下吃了敗仗,岳飛大怒之下盡誅其親隨兵。韓順夫,岳飛當時部下第五將,他攻入曹軍營地后,因勝而驕橫,于是輒扎營解甲,以所擄婦人佐酒,結果被曹將楊再興殺了個回馬槍,把命丟了。此事在《會編》卷151、宋史楊再興傳都有記載。
罪狀二、岳飛的舅舅被他親手殺掉,親手挖出心臟。據《三朝北盟匯編》記載先是飛在洪州,與江南兵馬鈐轄趙秉淵飲,大醉,擊秉淵幾死,和別人喝酒,喝醉了就打人,差點打死,可見脾氣很暴躁。見《傳》88-89頁,《新》237-238。《會編》卷144正月十一日條。母曰:我獨鐘愛此弟,何遽如此? 飛曰:若一箭或上或下,則飛死矣。飛為舅所殺,母雖欲一日安,不可得也。所以中鞍橋者,乃天相飛也。今日不殺舅,他日必為舅所害,故不如殺之。 岳飛親手殺死母舅,而當時是儒教橫行的社會,岳飛大逆不道,不仁不孝。
罪狀三、手下的士兵僅僅因為買東西粗心地多找回了幾文錢,就被他小題大做斬了首,這種借別人腦袋來樹立自己權威的作法跟曹操的借糧官的人頭來穩定人心和割發代首的陰謀手段是性質完全一樣的。岳飛手下部將傅慶,想去投奔南宋另一支軍隊的首領劉光世,岳飛知道后就殺了傅慶。殺傅慶的時間是十月十三日癸未。還未開始保衛泰州,就殺了一位抗金勇士,把自己的胳膊卸了,這是干啥?《三朝北盟會編》卷一百四十三:十三日癸未岳飛斬其統制傅慶。 見《傳》69-71頁。《新》87-88頁。《傳》94頁,《新》109至110。《會編》卷155。 當時,安撫使李回還因此彈劾過岳飛。 岳飛對待下級,實在苛刻,為其后來的死,打下了伏筆。
罪狀四、總之,岳飛最后的死,是他自己的責任,無論是對皇帝,或者對待自己的手下,岳飛做的都不怎么合適。岳飛對下屬的苛刻,是岳飛之死的重要原因。向皇帝告狀的是岳飛手下大將王浚,還有岳飛手下第一大將王貴,因為王貴畏敵,差點被岳飛給砍了。而岳飛自己曾經當逃兵,人家沒殺他。岳飛不夠寬厚。
罪狀五、紹興三十二年(1153年),宋孝宗即位,準備北伐,便下詔平反岳飛,追封鄂王,謚武穆,忠武,改葬在西湖棲霞嶺,即杭州西湖畔宋岳鄂王墓,并立廟祀于湖北武昌,額名忠烈,修宋史列志傳記。岳飛被殺并不冤枉,而岳飛的平反完全是政治需要,但是,岳飛的平反并沒有給南宋帶來好運氣,南宋北伐慘敗。
千古之下,人們在嗟嘆之余,發現諸如干涉立儲,犯上抗命,反對議和,坐擁重兵這些理由似乎沒有一條能單獨證明岳飛必須死這一結論。在冤案存在多處疑點,歷史細節已經不可能還原的情況下,多重因素合力成了人們能夠接受的唯一解釋。
對岳飛的死,史書多有記載,且正史野史幾乎一致地認為是秦檜害死岳飛。史書記載,岳飛蒙冤時,當時另一著名將領韓世忠闖進相府見秦檜:岳飛到底有什么罪,你要害他?秦檜回答:其事莫須有。此時秦檜大權在握,有恃無恐,一句話就把韓世忠給打發了。這也成了奸相秦檜迫害岳飛的直接證據。
史料稱,秦檜給岳飛羅織了三條罪名,第一條罪名,說岳飛在軍中抱怨,國家沒救了,皇上不修德。這叫指斥乘輿批評皇帝。第二條罪名,岳飛在撤軍時問張憲這天下事應該怎么辦啊?張憲回答:您想怎么辦就怎么辦。第三條罪名,岳飛跟張憲說:我跟太祖爺一樣,都是32歲當節度使。這三句話,分開看是沒什么問題的。但連起來聽,卻給人無限的想象空間。歷史學講究剪刀+糨糊,秦檜對此自是熟稔,把這三句話粘合在一起就是——岳飛想取而代之。這樣岳飛想不死都難了。
秦檜為什么要害岳飛呢?一說,岳飛是抗金的主戰派,秦檜是主和派。政見不同,官場傾軋,打擊異己,實現自己的政治目的鞏固權勢地位,當然得迫害主要政敵的主戰派岳飛。二說,秦檜是漢奸,是金兵在南宋的臥底。這有史為證,秦檜,宋徽宗政和年間中進士,曾任御史中丞,并主張與金國作戰。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隨徽、欽二宗等被俘至北方,轉而鼓吹合議,成為金太宗弟撻懶的親信。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秦檜被撻懶遣歸以為內應。正因此兩點,秦檜是陷害忠良岳飛的元兇被坐實,也被永遠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鐵無辜鑄佞臣。杭州棲霞嶺東南麓埋葬著南宋民族英雄岳飛的忠骨。墓旁有四尊跪像,為首的便是一代奸相秦檜。忠奸真偽的鮮明對照,傳達的是忠臣流芳百世、奸臣遺臭萬年的歷史理念。
近代以來,隨著還原歷史真相的思潮漸起,為秦檜翻案的文章也日益增多。我國近代史學四大家之一呂思勉,在其1923年所著的《白話本國史》論秦檜和岳飛就直接為秦檜鳴不平。書中寫道,和議在當時,本是件必不能免的事。然而主持和議的秦檜,卻因此而大負惡名,真冤枉極了。當議割三鎮的時候,集百官議延和殿,主張割讓的七十人,反對的三十六人;秦檜也在三十六人之內。可見秦檜開始是不主張議和的。
后又論述了撤軍緣由,諸將自夸雄豪,劉光世、張俊、吳玠兄弟、韓世忠、岳飛,各以成軍,雄視海內……廩稍惟其所賦,功勛惟其所奏;將版之祿,多于兵卒之數;朝廷以轉運使饋餉,隨意誅剝,無復顧惜,志意盛滿,仇疾互生。……其后秦檜慮不及遠,急于求和,以屈辱為安者,蓋憂諸將之兵未易收,浸成疽贅,則非特北方不可取,而南方亦未易定也。作為宰相的秦檜,眼見各路軍馬漸成軍閥之勢對朝廷產生威脅,自然會對皇上進言撤軍議和,削兵權以保皇權,這是他的職責所在。
可見,說秦檜是迫害岳飛的主謀確實有些冤,況且,作為宰相的秦檜要殺封疆大吏的岳飛,沒有高宗的首肯,是萬萬不可能的。其實,在明代就有人為秦檜鳴冤,明代詩人文征明的詞作《滿江紅·拂拭殘碑》寫道:豈不念,中原蹙;豈不惜,徽欽辱。但徽欽既返,此身何屬?千古休夸南渡錯,當時只怕中原復。笑區區一檜亦何能?逢其欲。詞中直接點明,秦檜只不過是奉帝旨而已。因為古代史家都有為圣君誨的傳統,所以后來正史少有為秦檜鳴屈的。
是趙構自己承認'講和之策,斷自朕意,秦檜但能贊朕而已。’這樣,歷史真相基本清楚了:迫害岳飛的主謀是宋高宗趙構,秦檜只不過是從犯和幫兇。為什么高宗一意孤行,非要同金國議和不可呢?原因在呂思勉的書中和文征明的詞中都做了說明。呂思勉在書中提到,抗金的各路兵馬包括岳飛都已成軍,雄視海內。熟悉宋史的人應知道,這在重文輕武、偃武修文的宋朝是不可想象的。尤其對缺乏軍事才干、少威寡信的宋高宗來說,在內心深處,對軍人可能的尾大不掉、擁兵自重充滿疑慮和恐懼。所以,在岳飛打了勝仗后見好就收是個不錯的選擇。
文征明的詞指出了另一層原因,趙構作為宋徽宗的第九子,即位于靖康之難的非常之秋。父兄二人雖然被擄到北方,但如果自己積極主戰,他們仍存在回鑾的可能性。一旦這種可能成為現實,他這個非常之秋即大位者便會陷入尷尬的境地。為自利自保計,議和當然是不二的選擇。而金國設置的議和的前提是:除掉岳飛。有史料記載,在雙方暗中和談時,兀術曾給秦檜寫信:你天天求和,但是岳飛卻意圖北伐,你方誠意何在。在一心求和的宋高宗面前,岳飛當然沒有求生的可能了。
岳飛死于宋高宗趙構之手,這無疑問。但這僅是一個偶然事件,還是一種歷史的必然呢?《詩經·小雅·北山》: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封建王朝皇權的無上威嚴和君為臣綱,一言九鼎的集權體制,讓人產生羨慕嫉妒恨的感受。為爭皇權自然引無數英雄競折腰,為保皇權當政者也是不擇手段。
通觀中國歷史,不難發現,在勝王敗寇,贏者通吃的運行機制下,從春秋戰國到晚清的2000多年,中國歷史就是一部血雨腥風的皇權爭奪與皇權保衛史。每朝每代每位皇上唯一的核心工作就是保衛皇權,不讓皇權旁落不讓江山改姓。功高震主、坐擁重兵是每位臣子之大忌,往往引來殺身之禍,這在哪個朝代都不例外。對皇權的潛在威脅,當政者更是從不手軟,寧可錯殺一千,也絕不放走一個。
宋高宗并不是一個愚蠢無能的皇帝,不然不可能在北宋全面崩潰的情況下臨危受命,建立并鞏固了南宋王朝。高宗很清楚自毀長城的后果。面對金國被岳飛打趴下,提出議和的建議,他選擇了見好就收接受金國的條件與金國罷戰議和。這大概因為他想通了三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岳家軍真能消滅金軍嗎?岳家軍確實取得了一些勝利,但金兵的損失也沒有到傷筋動骨動搖國力的地步。南宋初創,戰爭中百業凋敝,國力不強,拿什么去消滅金兵呢?顯然沒有把握。
第二個問題,與淮西兵變類似的事件會再次發生嗎?發生了怎么應對?紹興七年(公元1137年)三月,劉世光退休后,他所帶領的淮西軍各部互不隸屬,矛盾日顯,朝廷無法駕馭,最終其舊部叛變,擄走大量官員、百姓投降偽齊。這就是淮西兵變。當前的局面并沒有多大改觀,朝廷對各路軍馬的駕馭能力依然很弱,無法應對淮西兵變的類似事件更無法承受又一次淮西兵變的后果。
第三個問題,岳飛是個忠臣,但他的部下呢?會不會也來次黃袍加身?岳飛的岳家軍有十萬之眾,兵力最強財力最厚,名義上是王師,實際上是私家軍,各級軍官對岳飛的忠誠度比對朝廷還要高,潛在隱患很大。何況當時岳飛干涉立儲,犯上抗命,反對議和,坐擁重兵條條屬實,條條都對皇權存在莫大的潛在威脅。通過全盤權衡,相比于屈辱的和約,保衛皇權當然更重要。想通這些,高宗自會作出正確的決定,趁著宋軍占了一點優勢,趕緊和談。
對于岳飛來說,當然就是悲劇了,而且,他在戰場上取得的勝績越大,距離自身的悲劇性結局就越近。客觀地說,放在其他任何朝代,哪個皇帝都會這樣決斷。岳飛的悲劇在于他的個性,不管岳飛怎么想怎么忠義,但他的存在已經對皇權產生了威脅,在宋朝這樣一個皇權至上,容不得任何侵犯的體制下,他的悲劇是必然的,或者說他終究擺脫不了體制的魔咒。前面的趙朔后來的袁崇煥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