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武漢訊(記者吳采平)3月13日,湖北記者從湖北省市場監管局獲悉,出臺該局聯合湖北省教育廳、校外湖北省衛生健康委印發了《湖北省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管理規范》(以下簡稱《規范》),供餐管理規范進一步加強學校校外供餐管理,食品保障師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安全
《規范》明確,湖北教育行政部門對校外供餐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出臺組織有需求的校外學校嚴格實行校外供餐單位公開招標采購制度。市場監管部門對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開展監督檢查,供餐管理規范依法查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食品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加強校園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安全指導學校開展食源性疾病預防和營養健康知識教育。湖北
《規范》明確了校外供餐單位的出臺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校外供餐單位從業人員管理、校外食品采購、進貨查驗、原料貯存、食品加工制作、留樣配送,以及學校食品接收和查驗、食品留樣、信息公開公示、宣傳教育等均作出具體要求,明確校外供餐單位、學校實行“雙留樣”管理制度。
《規范》對校外供餐單位的選擇和退出條件進行了明確規定,要求校外供餐單位需未發生過食品安全事故,近3年內未因食品安全問題被處罰。鼓勵校外供餐單位使用“互聯網(物聯網)+封簽”等技術,確保配送過程安全。
《規范》創新社會共治監督模式,明確學校應大力推行家長“雙隨機陪餐”制度(隨機抽取陪餐家長、隨機選定陪餐時間),每學期至少開展2次供餐滿意度測評,組織2次家長代表對校外供餐單位進行抽查走訪。
此外,對可能出現的食品安全事故,《規范》還明確了應急處置程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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