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造成考生“錄而不讀”的根源何在?我個人以為原因很多,但根源在于進入復試的堵住人數比例設定過死,幾乎不能逾越,考研科學且很多高校對于復試中無法錄取的招生政策學生,將其復試成績定為不及格。漏洞 ■郭英劍 每年4月是新聞研究生招生錄取時段。高校忙碌于選拔優秀學子,放鴿子諸多考生在為能否進入心儀的堵住高校而認真備考。在這個過程中,考研科學如果高校如愿招到優秀學子,招生政策考生如愿被錄取,漏洞自然皆大歡喜;而一旦高校第一志愿招錄不足,新聞但名額有余,放鴿子就只能轉而招錄調劑生,堵住同時考生一旦不能被第一志愿錄取,考研科學但分數達到了國家或高校的錄取分數線,也只能退而求其次,到招收調劑生的高校尋求二次機會。 正是在這一過程中,由于當下招生政策不夠完善,導致雙方都有“放(對方)鴿子”現象發生。近年來,該現象不僅多次出現,且時有大規模發生,被高校“放鴿子”的考生怨聲載道,認為前途被耽誤;而被考生“放鴿子”的導師因為浪費了招生名額而嘖有煩言,高校囿于制度,對此只能忍氣吞聲。我以為,高校應高度重視這一現象,并盡量完善相關招生政策。 被高校“放鴿子”的調劑生 研究生考試被稱為“考研大戰”。近幾年來,中國的考研人數逐年遞增。按照教育部的統計數據,今年考研人數已經達到了377萬,比去年增長36萬人。 報考人數增多,自然與近年國家研究生人數擴招有很大關系,但如此的人數暴漲,還是出乎很多高校意料。招生人數突飛猛進,但導師隊伍并無太大改觀,因此高校研究生培養面對這一洪流大都倉促應戰。 近年來,考研調劑生人數在大幅增加,越來越多的高校不得不提高調劑門檻,導致考研調劑難度也在不斷增加。考生為了爭取到一個調劑名額,不但要付出許多時間與精力,甚至還要調動各種人脈資源謀求一次機會。 在這一過程中,需要調劑考生的高校一方面會給調劑生機會,另一方面,因為高校本位使然,相關政策也有可能導致調劑生痛失第二次機會,甚至還有可能導致考生失去第三次機會,即無法再調劑到更次一級的高校,進而失去當年被錄取的可能。 我們知道,一旦研究生初試成績公布,需要調劑考生的高校就會在官網發布預調劑公告,過了國家分數線但成績不甚理想的考生會對此加以關注。一旦考生獲得高校答復,只需等著復試就可以了,調劑工作也隨之結束。 但據報道,不少高校為吸引優秀的考生,往往會建立調劑考生的微信群,其中來自更好高校、成績也相對不錯的考生,便可能得到工作人員讓其進入復試的口頭承諾。 于是,有些考生就相信了這種承諾。但當一些原“985工程”高校復試結束后,被淘汰學生的到來,自然會擠壓先前獲得承諾的考生名額,導致后者在“公平競爭”中落敗。站在考生角度就是被“放了鴿子”,甚至就此失去當年被錄取的機會。 對于此類現象,很多考生已經發出了不滿與“吶喊”。他們所得出的“教訓”是不能過分信賴預調劑,其不穩定性強,隨時被淘汰,因此要多聯系幾所調劑高校,給自己多個選擇。 然而,一旦考生有多個選擇,只能選擇其一,自然就會放高校的“鴿子”。 被學生“放鴿子”的高校與導師 如果說高校放學生“鴿子”,受傷害的只是學生個體,學生放高校的“鴿子”,受害的就往往不是一所高校了。因為一旦考生有五六個選擇,最終只擇其一,受害者就是幾所高校。需要注意的是,就目前發生的此類情況看,如果說放學生鴿子的高校大多數并非“雙一流”或原“985工程”和原“211工程”高校的話,被學生“放鴿子”的高校則可能包括不少此類高校。因此,這一問題不容小覷。 2019年9月,湖南大學在官網宣布該校69名擬錄取研究生未報到入學,公示取消這69名研究生的入學資格。公示稱,他們中的大部分人或因出國、或因工作等個人原因申請放棄入學。一個月后,蘇州大學也公布了一則處理決定,對68名未按照規定辦理入學手續的2019級研究生作自動放棄入學處理。 2020年10月7日,太原理工大學刊登消息稱,該校49名研究生逾期兩周未履行報到手續,視為放棄入學資格,不予注冊教育部電子學籍。 上述案例絕非少數。對學校來說,給了某專業名額但因為學生棄學而沒有招滿,將會影響下一年度的招生計劃。 受傷的不僅僅是專業,還有導師。4月6日,中山大學教授張吳明在其“科學網”博客發文,不無沮喪地說,自己在研究生招生中已數次遇到被“放鴿子”的情況—— 學生在聯系的時候各種甜言蜜語,山盟海誓,就差簽賣身契了,一旦手握幾個offer立馬變了個人,完全不考慮給招生單位和老師帶來的麻煩。 在他看來,之所以造成此種結果,是現行招生政策給了學生很大的選擇權卻不讓他承擔任何風險,但對招生單位來說,卻只有被動的責任和義務。這從客觀上造成了學生可以肆無忌憚地不守誠信。 “錄而不讀”將是常態 目前,這種被錄取后選擇放棄報到的現象,被稱為“錄而不讀”。對此,我們究竟該如何看待? 事實上,這種現象不僅出現在研究生錄取中,也有越來越多被錄取本科生選擇放棄,其中有些由于個人原因,但大多數是對所上大學不滿意,最終選擇出國留學。這不單單是考生的誠信問題,僅憑考生的誠信與承諾也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從高校與考生雙方立場來看,兩者矛盾很難調和。考生要多重選擇,最終只能選取一所高校;高校希望報考者越多越好,但也只能選拔少數優秀學生。從發展趨勢看,“錄而不讀”現象將會越來越多,因為學生在當下的選擇機會越來越多,特別是對錄取高校不甚滿意時,很多人都可以選擇到國外就讀。 我個人以為,應該更加客觀而理性地看待“錄而不讀”現象。 第一,高校對此要有清醒和理性的認識。“錄而不讀”是高等教育大眾化時代的大趨勢,也將是未來高等教育普及化時代的常態。 第二,對于考生而言,這是其個人擁有的自由選擇權利。但請注意,這里所說的是“在規則允許范圍內”的個人選擇。對于那些對高校和導師做出承諾、接受錄取,最終由于個人原因而導致高校資源浪費的當事人應予以譴責。但總體來說,譴責也僅是道德層面上的,對于現實并無太大幫助。 第三,高校應有應對措施。我們可以借鑒國外高校經驗,它們在錄取時,對于“錄而不讀”現象都有預判和充足考慮,多發放錄取通知書,對于可能不來者,或者用全額獎學金加以“利誘”,或者對此作心理準備。這樣做的目的是不流失當年的招生名額。因此,我國高校也應提前部署,不能聽之任之,更不能讓自己的招生名額受損,讓高教資源白白消耗。 招生漏洞的根源 造成考生“錄而不讀”的根源何在?我個人以為原因很多,但根源在于進入復試的人數比例設定過死,幾乎不能逾越,且很多高校有一個很糟糕的潛規則——對于復試中無法錄取的學生,將其復試成績定為不及格。 當前,研究生復試大都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設定在1:1.2,也有設定在1:1.2到1:1.5之間的,但更多高校還是嚴格執行1:1.2的比例,即如果全校要錄取1000人,那么將會有1200人前來復試。這樣看來,復試的錄取比例并不低。 但研究生考試都是按照二級學科乃至三級學科的方向錄取。有些二級學科人數較多,如外語專業中的英語專業,一般院校每年可以招收到60~100人,但日語、德語等專業則可能只有5~10人。對于這些專業來說,如果招收10人,復試只能準許12人參加,那么一旦出現復試不合格或有人不來的情況,則極易因為無法補錄而導致名額缺失。 為此,提議各高校依據每年差額復試比例及最終錄取人數情況,并根據當年報考人數大體情況確定差額的復試比例。該比例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根據具體情況每年浮動。 這樣的設定首先可保障更多學生進入復試階段,這實際也給了學校更多選擇自由。因此,如果有學生不達標或“錄而不讀”,高校也可以自上而下地錄取其他候選人。這從一個側面保障了學生繼續擁有放棄與自由選擇的權利。 對于為何將不錄取或無法錄取的學生成績確定為“不合格”,據說是因為有學生拿自己的成績質問高校:既然我成績合格,為何名落孫山?對此,學校完全可以用“招生名額有限,還有更多更優秀的學生”加以回答。但若將其成績硬判為“不合格”,一則會導致對學生的不公平,至少封堵了學生調劑到其他學校的可能性;二則對高校自身也不利,相當于縮小限定差額的人數比例,未來一旦需要替補,這些考生根本替補不上來。 也許有人會說,過高的復試比例預示著更高的淘汰率。我想如果考生只選擇一所高校,那么人越多,競爭自然越激烈,淘汰率也越高。但當下并非如此,考生在調劑時是有更多選擇的。那么這些增加的差額比例,實際上增加了學生入讀高校的機會。對高校來說,更多的生源即使不能保證可以招收更多優秀學子,但起碼不用再擔心有人“錄而不讀”了。如此兩全其美,何樂而不為? 當然,研究生招錄政策中還有其他需要完善的地方。不過,總體而言,研究生“錄而不讀”現象需要引起高校的高度重視,更需要彌補政策漏洞,最終達到不浪費高等教育資源、使考生和高校雙贏的最佳結果。 (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外國語學院教授) 《中國科學報》 (2021-04-20 第7版 視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