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廣州訊(陳曉瑩 記者 李青山)3月7日,廣東管局記者從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獲悉,省市在市場上發現有不法廠商使用“退役”動力電池或者其他廢舊電池組裝冒充新電池的場監車電池情況,這類電池在電動自行車上使用,謹慎可能存在安全隱患。選用為此廣東省市場監管局正在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電池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電動重點整治生產銷售使用廢舊電芯生產電動自行車電池且未作出相關標注的自行產品,無廠名廠址或假冒、廣東管局偽造廠名廠址、省市無執行標準等以假充真、場監車電池以次充好的謹慎問題產品,以及經認定存在質量安全問題的選用產品。廣東省市場監管局提醒消費者,電動在選購電動自行車電池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要使用原配電池,自行電池是廣東管局電動自行車的重要組成部分,消費者購買電動自行車應查驗所配電池的生產廠家、電池類型、容量、型號等與車輛產品合格證記載內容是否一致。
二要慎購低價電池,《循環經濟促進法》規定:“銷售的再制造產品和翻新產品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并在顯著位置標識為再制造產品或者翻新產品”。使用汽車退役動力電池進行梯次利用的,應按照《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管理辦法》規定,在產品標識上標明標稱容量、標稱電壓、梯次利用企業名稱、地址、產品產地、溯源編碼等信息。消費者對價格明顯低于正規廠家產品,又未依法在產品顯著位置標示“再制造”“翻新”或者梯次利用產品相關信息的電池,建議慎重辨識,咨詢有關專家后再決定是否購買。(可訪問“粵品通”微信小程序咨詢)。要嚴防梯次利用電池回流一級市場。
三要選購規范的電池,規范的產品應有警示標識、產品名稱、廠名廠址、執行標準、說明書、合格證等。需要加購或更換電池,應選購與車輛產品合格證記載內容一致的電池。
四要正確給電動自行車充電,使用與電池電壓不匹配的充電器給電動自行車充電,將電動車電池置于高溫、炎熱等環境下,長時間對電動自行車電池產品進行充電,都可能引發電池熱失控,造成電池起火爆炸等嚴重后果。不建議在電動自行車裝配與車輛合格證信息不一致的電池,嚴禁與電池不匹配的充電器混用,建議在集中充電點充電,嚴禁在室內充電。
責任編輯: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