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 珠海駕車沖撞行人致35死案宣判 兇手獲死刑判決
發布時間:2024-12-28 11:01:00 作者:光明網 瀏覽量: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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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死刑手獲死刑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樊維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進行了公開審理,珠海致死并于當日宣判,駕車判處樊維秋死刑,沖撞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行人
法院查明,案宣樊維秋因婚姻破裂、判兇判決生活失意,死刑手獲死刑且不滿離婚財產分割結果,珠海致死決定通過駕車沖撞人群的駕車方式發泄私憤。2024年11月11日晚,沖撞樊維秋在珠海市香洲區體育中心故意駕車沖撞正在鍛煉的行人人群,造成重大傷亡。案宣法院認為,判兇判決樊維秋的死刑手獲死刑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性質惡劣,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當依法嚴懲。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樊維秋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樊維秋當庭認罪。部分被害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界群眾旁聽了庭審和宣判。
此前報道顯示,該案件造成35人死亡,43人受傷。公安部表示要迅速查明案情,依法嚴懲兇手。最高檢也表態要從重從嚴追究刑事責任。珠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樊某批準逮捕。最高檢指導依法妥善辦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