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上海訊(記者劉浩)進價3.06元/瓶的進銷酒精酒精,售價高達17.33元/瓶。差價查5月28日,率高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稱閔行區偉蕓食品經營部在網絡平臺高價銷售酒精,達上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海偉目前案件正在抓緊辦理中。蕓食營部
據了解,品經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近日接到舉報線索,銷售反映閔行區偉蕓食品經營部在網絡平臺高價銷售酒精。被調經查,進銷酒精當事人分別以11.02元/瓶、差價查3.06元/瓶的率高進價購入規格500ml和規格100ml的75%消毒酒精,加價至33.85元/瓶、達上17.33元/瓶對外銷售,海偉進銷差價率分別為207%、蕓食營部466%,遠高于同時期周邊市場同類商品的進銷差價率。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以及《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認定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相關規定,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目前案件正在抓緊辦理中。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告誡,疫情期間,經營者更應自覺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管理,為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擾亂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據悉,上海市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保持價格監管高壓態勢,對監管中發現的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堅決從嚴從快查處。
責任編輯:李佳榕上一條:嚴打涉疫價格違法行為!上海市公布四起價格違法典型案例下一條:遼寧省撫順市市場監管局開展端午節食品安全大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