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5月2日電 (記者 何雨欣)記者近日從財政部獲悉,財政為支持事業單位改制,部稅財政部、總位改國家稅務總局正式下發通知明確事業單位改制有關契稅政策。局明
通知稱,確事契稅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改制為企業的業單過程中,投資主體沒有發生變化的制后政策,對改制后的財政企業承受原事業單位土地、房屋權屬,部稅免征契稅??偽桓耐顿Y主體發生變化的局明,改制后的確事契稅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妥善安置原事業單位全部職工,其中與原事業單位全部職工簽訂服務年限不少于三年勞動用工合同的業單,對其承受原事業單位的制后政策土地、房屋權屬,財政免征契稅;與原事業單位30%以上職工簽訂服務年限不少于三年勞動用工合同的,對其承受原事業單位的土地、房屋權屬,減半征收契稅。
通知還稱,事業單位改制過程中,改制后的企業以出讓或國家作價出資(入股)方式取得原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的,不屬于本通知規定的契稅減免稅范圍,應按規定繳納契稅。
據介紹,該通知執行期限為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