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為幫助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及時理解、福建準確掌握電動自行車及其相關產品的開展新標準要求,11月5日,電動福建省市場監管局聯合福州市市場監管局等單位,自行在福州市舉辦電動自行車標準宣貫培訓會,車新福州市自行車電動車協會協辦。標準全國28個電動自行車品牌福建代理商及生產廠家代表共參加培訓。宣貫
現行的福建電動自行車安全強制性國家標準包括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42295—2022《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開展GB42296—2022《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電動GB43854—2024《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等。自行《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第1號修改單、車新《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第1號修改單、標準《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從11月1日起實施。宣貫11月1日起,福建不符合《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將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
宣貫會上,福建省質檢院專家詳細講解了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充電器、電動自行車車用鋰電池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主要內容和標準修訂后的注意事項。福建省、福州市市場監管局向參訓人員強調了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治理的重要性,對開展全鏈條整治工作有關政策做了宣講,督促在場經銷商要切實履行產品質量安全企業主體責任,主動承諾不參與非法拼改裝、不銷售非標產品。
參訓代表們表示,政策宣講和專家對標準的解讀,讓他們對新標準有了全面的了解,對電動自行車存在的安全隱患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將進一步學習標準的要求并落實,自我排查存在的安全隱患,拒絕生產銷售不合規產品和非法拼改裝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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