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國市人社局下發通知,藥店藥店本月起,-南年審南京啟動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年審工作,京醫年審不合格者,保定限期三個月整改,點機整改期間暫停定點服務協議;整改仍不合格者,構和工作取消其定點資格。開始
據悉,中國年審對象為2011年6月1日前取得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資格,藥店藥店并與市醫療保險結算管理中心簽訂定點服務協議的-南年審兩定單位。對定點醫療機構,京醫將主要審查其藥品、保定醫療服務項目收費是點機否合理等;對定點零售藥店,則看其是構和工作否執行藥監、物價部門規定情況等。6月1日至6月30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年審合格的兩定單位統一換發定點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