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濟南訊(記者尹訓銀)今年以來,山東山東省青島市市場監管系統扎實開展旅游消費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青島起旅深入整治消費者反映強烈、曝光游客投訴集中的游消突出問題,嚴厲打擊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費市違法行為。截至目前,場秩青島市市場監管部門共檢查市場主體49389戶次,序專項整型案發現整改問題3037個,治典查處案件293起,山東罰沒款113.99萬元,青島起旅整治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效。曝光9月17日,游消為進一步發揮以案釋法、費市教育警示和社會輿論監督作用,場秩維護良好的序專項整型案旅游消費市場秩序,青島市市場監管局公布9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市南區某魚行涉嫌騙取消費者價款而不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案。2022年8月9日,市南區市場監管局接到涉嫌違法線索移交單,投訴人于2022年8月7日19點30分左右,在小港水產品市場市南區某魚行花費100元購買2斤螃蟹,發現缺斤短兩。
接到投訴后,市南區市場監管局高度重視,積極協調市場主辦方提供監控錄像,并第一時間帶隊到當事人經營場所對秤具、明碼標價等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承認因自身原因,未按商品價款提供足額商品。
市南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四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警告處罰,并罰款1000元。
案例二:劉某使用出租車計價器過程中為出租車計價器增加作弊裝置案。2022年3月1日,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聯合青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對青島某出租汽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所屬的魯BT****號出租車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劉某涉嫌在使用出租車計價器過程中為出租車計價器增加作弊裝置。青島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委托青島市計量技術研究院檢定,發現魯BT****號出租車計價器不合格。
經查明,當事人于2022年2月份找人改動了魯BT****號斯柯達牌出租車計價器外接電路,安裝了作弊裝置,通過遙控裝置,讓計價器的里程比正常情況多計數、跑得快。
2022年4月11日,青島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山東省計量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增加作弊裝置的出租車計價器1套,罰款1000元。
案例三:市南區青島某食品有限公司銷售變質食品。2022年3月15日,市南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接到12345市政服務熱線辦理單,李先生反映其在青島某食品有限公司處購買的“草莓優格蛋糕”回家打開后發現蛋糕已變質,蛋糕中的草莓在保質期內出現長毛問題,投訴當事人要求賠償。
接到投訴后,執法人員立即對當事人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投訴人當場提供了購物小票和變質實物。經執法人員調查,投訴人購買的蛋糕中有一片草莓確實存在長毛變質問題。
市南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沒收當事人違法所得13.80元,罰款1萬元,并要求經營者給予賠償,當事人及時處理并對顧客做出了500元的賠償。
案例四:市南區某健康管理中心發布違法廣告誤導消費者案。2022年6月10日,青島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旅游消費市場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市南區某健康管理中心為消費者提供耳朵保健服務過程中,宣傳其對“老年性耳聾、噪音性耳聾”具有“復聰獨門三術(通耳脈、清耳竅、排耳毒),通耳脈:耳痛耳癢當天除珍舒堂用內服、外用特制的秘方秘法滲透疏通,雍閉堵塞的耳脈,因長期堵塞部位氣血恢復通暢,再進行溫養。恢復循環,因淤堵造成耳痛、耳脹、耳癢、流膿淌水、耳悶等耳道癥狀得到全面改善”等效果,誤導消費者,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違反了《廣告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
2022年7月7日,青島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3000元。
案例五:市北區某啤酒經銷部涉嫌銷售以假充真的啤酒案。2022年5月18日市北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其購買的出口新加坡的青島啤酒,實際為出口香港的青島啤酒,要求調查處置。市北區市場監管局于2022年6月2日予以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回收了三箱出口香港的青島啤酒,共500元,沒有發票和交易記錄。事后將出口香港的青島啤酒當作出口新加坡的青島啤酒銷售給舉報人,售價672元,快遞88元,剩余一箱,當事人貨值金額1008元,涉嫌以虛假商品說明的方式銷售商品。
市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四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并罰款人民幣5000元。
案例六:即墨區某超市銷售食品未明碼標價案。2022年7月24日,即墨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即墨區某超市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當事人以每箱37元的價格購進康師傅蜂蜜柚子飲品2箱對外銷售,每箱12瓶,上述商品在銷售過程中未明碼標價。
即墨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價格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罰款1000元。
案例七:青島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過期酵母案。平度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青島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面粉庫內存有過期食品(發寶高活性鮮酵母)。經查,該涉事公司購進該批發寶高活性鮮酵母后用于配餐做面食使用,至2022年6月15日執法人員檢查之時,剩余發寶高活性鮮酵母已全部超出保質期,貨值金額19元,因該批發寶高活性鮮酵母超過保質期后未再使用,無違法所得。
8月9日,平度市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超期的發寶高活性鮮酵母,并罰款2萬元。
案例八:山東某實業有限公司生產污染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案。依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結果,2022年1月6日,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向當事人山東某實業有限公司送達《檢驗報告》、《檢驗報告(復檢)》,并進行執法檢查。當事人委托生產經營的“烤鱈魚”經檢驗,N-二甲基亞硝胺項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根據當事人申請,復檢后檢驗結論仍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委托生產經營“烤鱈魚”150袋(5箱),全部銷售給洛陽某商貿有限公司,銷售價格7.8元/袋,貨值金額1170.00元。上述烤鱈魚標簽標注的山東某實業有限公司地址與其營業執照住所、食品經營許可證住所及經營場所不一致。
2022年2月21日,青島市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罰款5.5萬元。
案例九:一枚訂書釘引發的投訴。2022年7月30日15點,外地來青島旅游的張先生一行三人,下火車后在某餐廳點了三份麻辣燙,快吃完時在鍋里發現了一枚訂書釘,找店家交涉未果,隨即撥打12345熱線投訴,并要求現場處理。
市南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接訴后立即趕赴現場,經查,雙方爭議焦點主要是責任劃分和賠償金額。由于自助麻辣燙原料為蔬菜、豆腐和肉類,系顧客自主選擇,且加工過程比較簡單,只是對原材料進行煮制,不易混入異物。據查,為方便外賣打包,店內服務臺處有訂書機,極有可能是顧客在盛佐料時混入。
為此,執法人員分別對雙方進行調解,要求店方換位思考,拿出誠意,促進矛盾化解。最終店方主動承認服務中的不足,表示今后一定提高服務質量,確保食品安全,并對三人的餐費90元予以免單,希望消費者諒解,張先生也表示認可,雙方最終和解。事后張先生感慨地說:“這是我們來青后的第一次消費體驗,雖有波折,但結果很滿意,感謝執法人員的認真和效率。”
責任編輯:李佳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