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的中國州藥零售藥店今后可盡量避免錯過更換經營許可證期限,甚至停業的藥店藥監情況。記者昨日了解到,-廣廣州藥品零售藥店藥品許可證換證提醒服務已正式啟用,店許到期短信在許可證有效期到期前90天,可證將自動向企業負責人發送首次提醒短信,提醒在申請截止日前15天對尚未申請換證的中國州藥企業負責人再次提醒,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相關人員還將跟進、藥店藥監確認。-廣
目前廣州全市有零售藥店6000多家。店許到期短信據介紹,可證按照《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提醒許可證有效期5年,中國州藥持證企業應當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內,藥店藥監申請換發《藥品經營許可證》,-廣截止申請時間為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30個工作日。“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發現許多零售藥店往往忽視了這個要求,從而錯過換證期限,導致許可證過期作廢。這樣藥店就不得再經營藥品,必須停業,在重新領證后才可經營,這個過程也比較久,將帶來不小的損失。”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有關負責人昨日告訴記者。
為此,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信息中心積極就《藥品經營許可證》換證提醒功能進行開發。日前,廣州市藥品零售藥店藥品許可證換證提醒服務正式啟用。增加該提醒功能后,一是實現在許可證有效期到期前90天自動向企業負責人發送首次提醒短信,在申請截止日前15天對尚未申請換證的企業負責人再次發送提醒短信。二是在企業換證申請截止日前15天,在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行政許可系統中向市局受理人員及審批經辦人員發布系統提醒信息,由相關人員跟進、確認。